(一)本校读者须通过人脸识别闸机或凭本人有效证件(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入馆。非本校读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馆,馆内严禁吸烟、喝酒。
(三)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须将手机、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
(四)保持馆内整洁卫生,禁止携带任何食品进入图书馆。
(五)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齐,禁止身着背心、拖鞋入馆。
(六)爱护书刊资料、馆内设备及其他一切公物,不得在书刊上随意涂画、标记、做笔录,如有损坏应按照原书价格五倍做出赔偿。图书馆内桌椅等设施不得随意挪动。
(七)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自助存包,存包柜中的物品须在当天闭馆前全部取出。个人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勿存入自助存包柜,以免发生丢失。
(八)不得将电源插座带到馆内使用,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九)自觉遵守座位预约系统的管理制度,预约选座,严禁占座行为。
(十)不得在未经借阅的情况下擅自携带图书馆图书出馆,如有此行为将被视为盗窃严厉查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不允许将个人物品(书本、书包、快递包裹、笔记本电脑等)寄放在各层服务台、窗台和书架里等公共区域,如有违反规定擅自寄放的,出现物品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图书馆概不负责。
(十二)私人物品须在闭馆时带走,不得存放在图书馆里。如发现私自存放私人物品在图书馆,将被收存在工作台或者库房。领取清理物品时,前两次需出示学生证登记领取,第三次开始需写明物品明细,找辅导员签字证明,加盖院系盖章,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领取。
(十三)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