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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非事业编制教职工、非全日制学生及其他临时人员使用图书馆资源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图书文献资源的利用,提升图书文献资源的管理精度和安全性,经图书馆馆务会研究决定,试行学校各类非事业编制教职工、非全日制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图书馆资源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非事业编制教职工

   

    由职工所在单位安排专人持聘用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盖章的《非事业编制教职工使用图书馆资源申请书》(附件1)前往图书馆二层总借还处办理借阅手续。办理完毕后权限同校内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非全日制学生

    

    由学生所在院系或相关单位安排专人持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盖章的《非全日制学生使用图书馆资源申请书》(附件2)前往图书馆二层总借还处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允许借阅图书5本,最长借阅期限60天。


三、其他临时人员

    

    由所在院系或单位安排专人持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盖章的《临时人员使用图书馆资源申请书》(附件3)前往图书馆二层总借还处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允许借阅图书5本,最长借阅期限30天。

    特别说明:为便于学校统一管理,请上述三类人员办理使用图书馆资源申请之前先行办理校信息网络中心发放的校园卡。